免費、獨立調解醫患糾紛,調解協議具有法律效力
  羊城晚報訊 記者趙映光報道:30日上午,記者從汕尾市有關方面獲悉,該市醫療糾紛人民調解委員會已於日前正式掛牌成立,今後汕尾市內的醫療機構與患者之間發生了醫療損害賠償糾紛,除了自行協商、行政調解和司法訴訟三個解決途徑外,也可以向該醫調委尋求幫助解決。
  據介紹,其實從2013年起,汕尾市的司法、衛計等部門就已經開始積極聯繫廣東省和諧醫調委,開展相關的籌備工作,並且邀請了省有關專家到汕尾市,與汕尾市及其下轄的各縣(區)醫療機構的相關負責人商討組建醫調委有關事宜,最終達成共識,在汕尾市城區成立醫調委。此外,考慮到陸豐和陸河兩縣距離城區較遠,為方便群眾,該醫調委在陸豐縣成立了一個辦事處。
  記者在採訪中瞭解到,在該醫調委成立之前,醫患雙方一旦出現損害賠償糾紛,解決的合法途徑往往包括自行協商、衛生行政機關調解和人民法院訴訟三種。但事實上,自行協商很難盡如人意;走法律途徑解決醫患糾紛,耗時長、需要經費支撐,常常不被採用;而衛生部門和醫療機構之間存在著“父子”關係,行政調解的公正性容易被患者和外界質疑,被認為會有偏袒,很難取得患方信任。
  汕尾市醫調委成立以後,汕尾市內發生的醫患糾紛,便有了新的處理途徑。作為行業性、專業性的人民調解組織,汕尾市醫調委是獨立於醫療機構、衛生行政部門和患方之外的第三方調解平臺,是化解社會矛盾、消除醫患紛爭的非訴訟解決方式,其調解不收取任何費用,調解結果具有法律約束力。編輯:鄔嘉宏  (原標題:汕尾醫調委掛牌成立 免費獨立調解醫患糾紛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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